第44章三年之约是个局(2/2)
编户齐民!
何谓“编户齐民”?
即被朝廷正式编入户藉的自耕农、佣工、雇农等,称为编户齐民。
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,又是赋税制度。
编入户籍的老百姓,可以享有朝廷对地方建设的福利,但必须承担朝廷的赋税徭役,即田赋和人头税,徭役和兵役。
没有严密的户籍制度,怎么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?
凡朝廷控制的户口,都必须按姓名、年龄、籍贯、身份、相貌、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,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,称为“编户齐民”,也叫编户民。
编户民具有独立的身份,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、兵役。
大地主为了少缴赋税,在地方政府进行人口普查的时候,他们往往会隐瞒自己田庄之中的佣工、雇农,来达到少缴税,甚至不交税的目的。
只有搞清楚治下究竟有多少编户民,才能统计出真实的人口数据!
执行编户齐民制度会触碰到大地主的利益,故而杨赐等人才会认为停战协议乃是针对大地主布的局。
大地主不一定是世家大族,也可能是地方豪强,但世家大族一定是坐拥千亩乃至万亩耕地的大地主!
“倘若不配合的话,那三年之后就难以统计到真实的数据,届时楚王想要胜出,怕是不易。”
杨赐是这次会议的召集者,他必须率先表态。
“而且,之前楚王率领楚军(百姓军)一路北上,接纳了许多地方势力,对于各个地方势力的处置,诸公应该有所耳闻罢?”
杨赐说的是刘曜对地方势力的处置办法。
对于那些选择归顺的地方势力,刘曜会以归附有功为由,根据此地方势力的实力、表现,再加上在当地的口碑,进行综合评判,最后授予不同级别的军功。
地方势力便可以楚王敕封的军功爵位,摇身一变,成为楚王麾下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份子。
虽然地方势力掌握的土地要卖给楚王,但在其选择归顺获得军功爵后,仍会得到不少土地的赏赐。
目前最高的赏赐是第六等军功,大上造爵,给予占地三亩的别墅一座,耕田一千亩,仆二十四名。
至于其他钱财,刘曜到没有进行掠夺。
除了限制田产、房产、家丁部曲数量之外,对于其蓄奴、雇工数量并不做限制,其他资产也不做限制。
最重要的是,爵位世袭!
“老朽认为,楚王待各地豪强,甚是仁义。除了少数负隅顽抗者,其他大部分地方势力都以军功授爵的形式,融入了楚王麾下,变成了楚王的拥护者。”
“故而,我等若主动配合编户齐民,想来楚王定不会亏待我等!诸君可有什么见解,都不妨说来听听。”
杨赐话已至此,便不愿再多说。
“父亲大人,孩儿以为,各家既已加入楚王阵营,便一切以助楚王赢得三年之约为目的!汝南袁氏已经开始行动,我等必须大张旗鼓的支持楚王殿下编户齐民!不可犹豫!”
说话的是杨赐的嫡子杨彪,他坐在郭禧斜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