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4章 圆月弯刀(21)(2/2)
丁鹏道:“十天之后他如不来,就是有意要跟我一决,我就带了刀,找上神剑山庄去!”
谢小玉吞了一口口水,艰涩地道:“丁……丁公子,丁大侠,关于这件事,我……”
丁鹏没有让她把话说下去就打断她的话道:“你只要把话带回去,告诉他就是了,现在我相信没有人再能伤害你了,因此你可以走了。”
说完话,他转身走了,走向后面去,抛下了满堂的宾客,也抛下了看来孤立无助的谢小玉。
穿着整齐的仆人们开始收拾席面。
虽然酒席才进行了一半,菜也只上了几道,但是圆月山庄的宴会已经结束了。
柳若松以弟子的身份站在门口送客,向每一个人殷勤致意,说些没有意思的无聊话。
大部分的人都没有理他。
柳若松也曾经是风云一时的人物,但是此刻,他似乎已经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了。
可是柳若松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冷淡,他的脸上笑容不断,客气而亲热地招呼每一个人,包括认识与不认识的。
他似乎很满意于自己的新地位。
做丁鹏的弟子比当他的大侠、庄主,似乎更为光彩。
他纵然不是个很伟大的人,但毫无疑问的,他是个很难得很难得的人。
千百年来,只有这一个。
“幸好也只有这一个!”
这是每一个离开圆月山庄的人心中对柳若松的看法,在鄙夷中,居然还有着那么一丝敬意。
大丈夫能屈能伸,这句话每个人都会说,他们见过柳若松扬眉吐气、趾高气昂、不可一世的时候。
但是他们再也没想到柳若松能如此地委屈自己。
“一个像柳若松那样的人,当真能就此埋没自己,永远这样地屈辱下去吗”
答案是千篇一律,百分之百否定的。
“这个人的可怕,较之神剑三少爷谢晓峰、新崛起的魔刀丁鹏犹有过之。”
这是百分之八十的人,在心中想说的一句话。
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人,在离开柳若松之后,就有一种想作呕的感觉。
不过他们没有真正地呕出来,因为他们在圆月山庄并没有吃过多少东西。
但每个人都很满足,深喜不虚此行,这一次宴会的收获不是吃,虽然丁鹏宴客的菜都是名厨的手艺与极为难得一尝的珍品。
但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什么滋味。
他们的肚子被紧张、刺激塞饱了。
人人都很过瘾,连死在圆月山庄的人都不例外。
丁公子在殡殓死者时,又一次表现了他的豪华手笔。
【第十二章】征途
十天过去了,天天都有人等候在圆月山庄的山下,伸长了脖子望着那华丽的圆月山庄,希望能看到谢家三少爷前来。
很多人都希望瞻仰一下这位当代剑神的风采。
还有很多女的,她们听说当年的谢家三少爷是位到处留情的风流剑客。
现在虽然年纪大了一点,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也许自己会有被他看中的机会……但是除了这些女人们外,大部分的人,尤其是江湖人,他们希望的还是别看见谢晓峰。
谢三少爷不来,丁公子就会去找他了,找他决斗去。
决斗,自然是比道谢道歉好看得多,过瘾得多。
何况神剑斗魔刀,这又是何等够味的事!
谢晓峰没有叫大家失望。
他没有来。
事实上,大家也认为他来的可能不太大。
谢晓峰并不是一个谦虚的人,虽然有人说他已经变了一个人,变得十分谦虚平易近人。
但是谢晓峰毕竟是谢晓峰,他是个很高傲的人。
他虽然不是个不讲理的人,也不是个不知道感激的人,但他却是不轻易说谢的人。
也许是因为他姓谢,他的祖上都姓谢,为了避讳,他不肯把这个字用来表达别的意思。
一个不肯向人说谢字的人,自然更不会向人道歉了,别说丁鹏只是救了他的女儿,就是救了他自己的命,他也不会说声谢谢的。
要他为了拒绝丁鹏的邀请而来道歉,那是更无可能了,谢晓峰若是因为这个而道歉,天下第一剑客谢晓峰就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人了。
谢晓峰不来,丁鹏是否会找去呢
这十天来,青青一直很抑郁,不知为了什么,她的眉头经常深锁。
但是丁鹏看不见。
丁鹏一直在为自己的武功而感到振奋不已,他知道圆月山庄中一会,已经使他的名字响遍了江湖。
但是他倒不是一个狂妄得完全无知的人,他要谢小玉带回去的话固然是狂得上了天,可是他也明白,谢晓峰的剑,一定比铁燕夫妻的双刀合璧厉害得多。
他也知道谢晓峰不会来的,一战难免,而这一战正是他所期望的。
这十天,他没有接见一个客人,连青青的房里都很少去,他在圆月山庄的秘室中闭门深思苦练。
练他那柄弯刀,练那神奇的一刀。
他本来不是个有野心的人,可是圆月山庄上的成功使他的信心大增,也使他的雄心滋长了。
他为自己安排了一连串的将来。
想得越多,越周密,他的野心就越大。
任何人如能击败谢晓峰,都将会认为是英雄岁月的巅峰了,但是丁鹏却不然。
他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开始。
在他的心中,已经作了许多的构想。
每一个构想,都比压倒神剑山庄更要伟大,更为轰动。
因此,这第一步必须要成功!
第十天终于过了。
谢晓峰没有来。
第十一天,风和,日丽,万里无云。
是个适于出行的好天气。
丁鹏出发了,出发去邀斗谢晓峰。
行前,他见到青青了,正在考虑着要如何启齿时,青青已经先开口了:“祝郎君一路顺风,载誉而归……”
丁鹏先是一怔,继而释然地哈哈大笑起来,道:“青青,你的确神通广大,法力无边,我心里的事,从来也没能瞒过你!”
就这样,他离开了青青,没有说第二句话。
丁鹏是乘着一辆金碧辉煌的马车走的。
马车是用四头全身雪白光泽的骏马拖着的,这四匹马每一头都是大宛名种。
寻常人求其一而不可得,他却拥有了四匹,而且用来拖车。
千里马是用来奔驰乘骑的,并不适合用来拉车,那甚至于是一种浪费,还不如一头骡子来得适用。
这四头骏马也是一样,它们既不习惯,又不安分,甚至于互相不容。
但是赶车的车夫却是个好手,他是个全身漆黑的昆仑奴,光着头,穿着绣的长裤,赤着上身,披了一件长不及腰的小马甲,露出了双肩,袒着前胸,脖子上套着一个黄金的大项圈子,坐在车上,像半截铁塔。
他有力的双手熟练地握着缰绳,把鞭子抖得啪啪直响,居然能把四头骏马勉强地控制着,使它们不情愿地走着。
这一切的排场是够了,却给人有一种暴发户的感觉。
但是丁大少爷就喜欢这一套,他重起江湖,就是以暴发户的姿态。